返到來﹐睇返篇《討厭方大同》﹐果然群情洶湧
其實﹐我一早知會有人嘈﹐於是一早寫明﹐篇文係「我只是說我不喜歡方大同的原因﹐你不想知道的﹐便不要看下去﹐沒有人逼你看我的博客」。
不過﹐好多人又以為我撩交哎﹐諗住食住花生等睇戲...
殊不知﹐我寫完就閃走兩個月﹐想睇我哎交﹑或者陪我哎交果D﹐或者有D失望...
無癮果D﹐絕對唔需要失望﹐因為我而家就決定回一回﹐當中一D反駁...
發癲邏輯1﹕
破壞你的回憶? 哈, 還是那一句, 不喜歡的就不要聽嘛, 我想你一生中不愛聽的不只是方大同的歌曲吧? 在K房也有很多很多人在"破壞你的回憶"吧? 但是, 誰把刀子放在你的褲襠上要脅你聽呢? 可笑可笑:D
可笑係﹐條友竟然翻叮我文章說話﹐我一早講﹕「我只是說我不喜歡方大同的原因﹐你不想知道的﹐便不要看下去﹐沒有人逼你看我的博客」。
唔鍾意我鬧方大同﹐你咪唔好睇囉﹖家陣逼你呀﹖
條友仲要話我反方大同﹐簡直係發雞盲!「我只是說我不喜歡方大同的原因」係一句漢字來嘛﹖嚴格來講﹐係繁體漢字﹐你係因為繁體漢字﹐所以條友仔睇唔明﹐定係條友仔根本發雞盲呢﹖我幾時有講個一個反字呀﹖唔鍾意就係反呀﹖有條仔追條女﹐條女唔鍾意條仔﹐就係反Q條仔呀﹖
其次﹐我無話過我自己走去聽呀﹖好多時我都係搭的士﹐或者搭小巴﹐個司機播收音機﹐乃至有時去其他人個blog﹐人家播方大同(最慘係有時人家唔係用stickam﹐我連熄都無得熄)﹐我先被逼聽呀﹖的士﹐我仲可以叫的士佬熄收音機呀﹖小巴﹐似乎咁要求會過份少少呀嘛﹖至於人家個blog﹐我都會聽聽下蝕聲囉...
重點係﹐一個歌手唱歌﹐目的係要人家買佢隻碟囉。我即使比人強逼聽一百次方大同﹐但我就係一毫子都唔會比錢佢賺﹐已經足夠。
至於佢用唱K來做比喻﹐更爆笑。佢自己一生人遇人不淑﹐入到K房堆老朋唱到鬼鏈咁聲﹐就唔好以為個個人遭遇都同你一樣咁慘啦﹖你知唔知有好多人去同老朋唱K前﹐真係會走去book間K房練歌呀﹖你知唔知有D人真係會練定飲歌先去顯技呀﹖
大家都知我個人比較奉行王道﹐絕對奉行“無友不如己者”政策!假如有個老朋唱歌走音﹐或者唱得好難聽﹐我絕對係“君子坦蕩蕩”﹐兜口兜面話佢唱歌唔得﹐然後叫佢自行收皮的。
如果你叫佢收嗲﹐條友仲夠膽同你反面﹐呢種朋友就真係當識少個啦﹖你諗下﹐作為一個人﹐同老朋去唱得K﹐假如知道自己唔得﹐就好應該獻醜不如藏拙﹐自行收嗲啦﹖
你明知自己唱歌屎仲去獻醜﹐唔好話你搵架來丟啦﹖你同我話晒係老朋﹐你竟然唱到走晒音﹐都死出來唱﹐你究竟有無照顧我感受呀﹖你連我感受都唔理﹐你仲當唔當我係你老朋呀﹖你連當我係老朋都唔係﹐我唔兜口兜面叫你收嗲﹐係咪即係你係自瘧狂呀﹖
如果你為求比面條友﹐於是你決定啞忍﹐咁係你自己硬膠膠﹐又或者自己無骨氣﹐絕對係關仁隱士囉!你自己硬膠﹐自己遇人不淑﹐識埋D人明知自己唱歌屎仲係度虐待他人嘅朋友﹐就好應該自行了斷啦﹖擺到明班老朋當你唔係野啦﹖你係你D朋友面前根本無地位呀!!!
發癲邏輯2﹕
呢個發癲邏輯﹐基本上叫資格論。資格論﹐我都會用﹐例如你去批評一件事﹐但其實唔關你事﹐我就會用資格論去鬧你說三道四。又例如﹐某某提供一D服務﹐但影響唔到你﹐你又去插﹐我亦會質疑資格問題。
當然﹐嚴格來講﹐香港有言論自由﹐即使唔關你事﹐你食飽飯無事做﹐諸事八卦死去八﹐牙痕插兩插去過口癮﹐絕對無問題。問題只係你要清楚﹐你自己只係同村口個三姑六婆一Q樣﹐只不過係隨口嗡當秘笈呢﹐就已經足夠。唔好懶係扮晒憂國憂民﹐義正嚴辭﹐扮Q晒義憤填贗﹐就OK啦~~
問題係當我批評方大同﹐你去反問我“你又老幾呀﹖”“你識唱歌咩﹖”“點解有咁多人支持呀﹖”“你有資格批評人家咩﹖”呢D問題﹐就絕對無Q聊。
最爆笑係﹐有條友自稱自己係竹中半兵衛﹐如果條友真係竹中重治﹐智力起碼有成90啦﹖點知條友可能做東立幫陳某係網上做打手﹐做到痴線﹐亂噏24。
首先﹐方大同係歌手﹐本質上來講﹐就係以賣唱為生之人﹐古代稱為藝伎﹐而家叫藝人。藝人者﹐賣藝之人也。明星者﹐賣藝賣到成名之人也。
換言之﹐明星本質上就係一個名伎﹐一個賣藝賣到出晒位嘅藝伎。
你作為一個藝伎﹐你用傳媒賣藝﹐求人賞識﹐比錢買你D唱片﹐從中謀利。每一個市民﹐本質上來講﹐就係潛在顧客。換言之﹐將歌派台﹐本身就係一種廣告行為。而我地﹐就係潛在顧客。
你問我咩料﹖答案就係﹐我作為一個潛在顧客﹐就有資格選擇去賣﹐或者唔買任何一個商品﹐同時亦有資格去講自己唔買呢個商品嘅理由。
customer is king﹐我係潛在顧客﹐你plug歌﹐你sell歌﹐我唔buy﹐我講我自己點解唔buy﹐呢個本身就係一個資格。
再講﹐如果呢個世界﹐只係要識唱歌﹐先可以批評一個歌手的話﹐我諗呢個世界大部份人都要收聲啦~~
如果呢個邏輯成立﹐絕對可以稱得上係經典﹐適合各方政客﹐以及各派寫手使用!
例如你去食飯﹐覺得人家D燒肉好難食﹐而你又唔識燒乳豬的話﹐你絕對唔可以覺得難食。政府某某官員垃Q圾﹐而你又唔係佢阿頭的話﹐你就絕對唔可以鬧條友﹐甚至連覺得條友廢。因為用所謂低B半兵衛邏輯﹐你係無資格囉!
乃至係sinablog好Q多人鬧共產黨﹐話自己反共﹐你都無資格!因為用所謂低B半兵衛邏輯﹐如果共產黨好似你講到咁衰﹐點解仲無人造反反Q佢呢﹖點解你又做唔到國家主席呢﹖點解你話你自己反共﹐但你又乜春都做唔到呢﹖總之﹐你無料做孫中山或者毛澤東﹐你就無資格鬧共產黨啦﹖
不過呢個邏輯有個低B位﹐就係﹕如果你唔識唱歌畫畫拍戲﹐你就無資格批評任何作品的話﹐咁你亦無資格讚美任何作品﹐你應該對任何作品對唔可以有感覺。
因為事實上﹐所謂批評同欣賞﹐本身係源於你個人感覺﹐感覺係來自你感官神經接觸外界而得來﹐即佛家所云聲色香味觸發。你只需要有六根﹐你就有感覺﹐而且有意欲去表達自己個人感覺﹐希望透過表達呢種感覺﹐去改變外在世界。
你有感覺﹐唔係因為你識唔識一種技能。雖然你對果種技能有進一步認識﹐可能會改變你感覺。不過﹐你即使唔識果種技能﹐乃至你對一件事物係咪真正了解﹐又或者你所知嘅係咪事實真相及真相之全部﹐你嘅感覺依然存在。
感覺﹐係個人嘅﹐本質上就係主觀。即使您有可能受外界意見影響﹐但你會接受外界意見所影響﹐原因只不過係因為外界意見同你感覺產生共鳴。反之﹐就會產生排斥﹐形成反感。
一個人﹐連感覺都唔清唔楚﹐同我講資格﹐仲竟然自稱做竹中半兵衛﹐簡直係對竹中半兵衛嘅侮辱!
最諷刺係﹐其實呢個世界﹐任何一個賣藝者﹐最希望就係有人議論佢嘅作品﹐無論係讚賞﹐定係批評。因為即使有人踩﹐都係有noise。有noise﹐先至代表有人留意到佢嘅存在。就正如有個英國佬曾經講過﹕「世界上只有一件比被人談論更糟糕的事,那就是没人談論你。」
你諗下﹐你會唔會評論Momoko唱歌好唔好聽﹖蔡濟文唱歌好唔好聽呀﹖唔會﹐我甚至可以話比你聽﹐你落MK同人講蔡濟文﹐人家絕對會答你﹕我識佢老鼠~~
爆笑D講句﹐我鬧方大同﹐其實就等於免費幫條友曲線宣傳啦﹖如果你係方大同fan屎﹐你應該多謝我先係呀﹐哈哈哈哈哈…














